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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18年的“药添字”历史终于要落幕了!关于《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征求意见稿)》出台
摘自亘泰集团网站
2019年3月13日,农业农村部兽医局发布了关于《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目前仅有的26种药物饲料添加剂马上就会成为历史!也就是说,除中药外,饲料中将再也没有其它的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
回顾一下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逐渐退出的几个历史节点:
1、2001年农业农村部第168号公告关于《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出台,这是第一步关于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的约束文件,其中规定了33种允许使用的“药添字”产品。
2、2002年农业部第220号公告,是对168号公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补充,主要针对养殖户委托饲料厂代加工生产含药饲料的规定。
3、2011年农业农村部第176号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公布了40种,包括7种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12种性激素、2种蛋白同化激素、18种精神药品和各种抗生素滤渣。
4、2015年农业农村部2292号公告,决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
5、2017年农业农村部2428号公告,决定停止硫酸黏菌素用于动物促生长。
6、2017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及使用规范>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原168号公告种的33种变为了26种。
7、2018年农业农村部2638号公告,决定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
8、2019年,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征求意见稿)》,其中有3个时间节点要注意:
2020年1月1日:
(1)除中药外所有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废止,生产截止2020年1月1日;
(2)2020年1月1日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完成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品种、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质量标准修订工作。
2020年7月1日:
(1)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商品饲料;完成“兽药添字”转为“兽药字”批准文号的变更;
(2)自2020年7月1日起,原农业部公告第168号和第220号废止。
2020年底:
已生产、进口的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还有添加了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商品饲料的流通截止2020年底;
但是“药添字”的退出,并不是包括所有的药物饲料添加剂都退出历史舞台,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除中药外”,也就是说2020年后“药添字”的只剩下中药了……
附件: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遏制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部署,为维护我国动物源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部决定实施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出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自2020年1月1日起,除中药外所有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废止,兽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进口兽药代理商停止进口相关兽药产品,同时注销相应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此前已生产、进口的相关兽药产品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底。
二、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商品饲料。自2020年7月1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商品饲料。此前已生产的商品饲料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底。
三、对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的品种,修订产品质量标准,删除促生长用途,仅保留防治用途。2020年1月1日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完成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品种的质量标准修订工作。
四、改变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不再核发“兽药添字”批准文号,改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2020年1月1日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完成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质量标准和标签说明书修订工作。
五、2020年7月1日前,完成相应兽药产品“兽药添字”转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变更工作。
六、自2020年7月1日起,原农业部公告第168号和第220号废止。
【原载: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